赤峰名称由来与变迁:
秦并六国,迄于隋唐。北燕时,立归善王。唐贞观年间,设饶乐都督府(治今宁城县西)和松漠都督府(治今林西县南)。辽代,全境属上京临潢府(治临潢县,在今巴林左旗)和中京大定府(治大定县、长兴县,在今宁城县)。金代,今赤峰市区、敖汉旗、喀喇沁旗、宁城县属北京路北京大定府(治大定县、长兴县,在今宁城县),元代,属中书省的上都路松州(在今松山区西),明代,在边疆地区设置都司、卫所和属部进行控制。清代,大部属昭乌达盟,部分属卓索图盟。民国前期,全境先后属于热河特别区和热河省。民国三十四年(1945年)8月15日抗日战争胜利,到1949年10月1日,南部分别属于热辽行政公署设置的热中专区、二十二专区和热辽专区。1983年10月10日,经国务院批准,撤销昭乌达盟行政公署建制,建立赤峰市。
赤峰历史文化:
赤峰历史悠久,文化灿烂。全市有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50处,以境内地名命名的文化8个。小河西文化(距今约9000年)、兴隆洼文化(距今8150-7350年)、赵宝沟文化(距今7350-6420年)、红山文化(距今6660-5000年)、富河文化(距今6000年)、小河沿文化(距今5000-4870年)、夏家店下层文化(距今4200-3600年)、夏家店上层文化(距今3000-2500年),已发现古人类文化遗址7340处。兴隆洼遗址被史学界誉为“华夏第一村”,红山文化标志性器物C型碧玉龙被史学界誉为“中华第一龙”,二道井子夏家店遗址被史学界誉为“草原第一城”。因红山文化“国宝”碧玉龙的发现,赤峰又被称为“玉龙之乡”。赤峰地区曾是辽王朝政治、经济文化的中心,其两大都城辽上京和辽中京分别坐落在巴林左旗和宁城县境内。喀喇沁亲王府是国内现存规模最大的清代蒙古族王爷府。红山文化遗址、辽文化遗址已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