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警察警衔等级划分

中国警察的警衔等级划分为五等十三级,具体如下:


1、总警监和副总警监


· 总警监:总警监是最高级别的警衔,通常授予正部级的高级警官,如公安部部长、国家安全部部长等。


· 副总警监:副总警监是授予副部级警官的警衔,如公安部及国家安全部副部长、政治部主任、纪检书记,以及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副部级的厅局长(须为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公安厅局长且兼任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党委常委或副省长、自治区副主席、直辖市副市长的高级警官)。


2、警监


警监分为一级、二级、三级,分别由国务院总理、公安部部长批准授予。


· 一级警监:通常授予正厅级警官,如公安部部长助理、厅长等。


· 二级警监:授予正厅级、副厅级、专业技术高级警官。


· 三级警监:授予副厅级、正处级、专业技术高级警官。


3、警督


警督分为一级、二级、三级,均由公安部部长批准授予。


· 一级警督:授予正处级、副处级、正科级、专业技术高级、专业技术中级警官。


· 二级警督:授予正处级、副处级、正科级、副科级、专业技术高级、专业技术中级警官。


· 三级警督:授予副处级、正科级、副科级、科员、专业技术中级、专业技术初级警官。


4、警司


警司分为一级、二级、三级,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公安厅(局)长批准授予。


· 一级警司:授予正科级、副科级、科员、办事员、专业技术中级、专业技术初级警官。


· 二级警司:授予副科级、科员、办事员、专业技术中级、专业技术初级警官。


· 三级警司:授予科员、办事员、专业技术初级警官。


5、警员


警员分为一级、二级,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公安厅(局)政治部主任批准授予。


· 一级警员:授予办事员、专业技术初级警官。


· 二级警员:授予办事员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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践行者 2024-10-1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