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肥市历史介绍

合肥名称由来与变迁:

合肥因东淝河与南淝河均发源于此而得名。“合肥”之名,最早出现在司马迁的《史记·货殖列传》中:“合肥受南北潮,皮革、鲍、木输会也。”

合肥地域在新石器时代就有人类在此活动。春秋战国时期,先后属楚、吴、越,后又属楚。秦始皇二十六年(前221年),废分封,立郡县,合肥属九江郡。西汉高祖元年(前206年),项羽在九江郡地置九江王国。高祖四年(前203年),改九江王国为淮南王国。汉文帝六年(前174年),改淮南王国为淮南郡;文帝十二年(前163年),复将淮南郡改为淮南王国。汉武帝元狩元年(前122年),改淮南王国为九江郡,辖合肥等县,合肥县名始见于此。元封五年(前106年),置十三州,合肥县属扬州九江郡。东汉光武帝建武元年(25年),改合肥县为合肥侯国。汉献帝建安五年(200年),废合肥侯国,复改为合肥县,为扬州治。三国时期,合肥县属魏国淮南郡,为扬州治。西晋武帝太康元年(280年),改九江郡为淮南郡,合肥县属淮南郡。东晋,南北分裂,合肥为双方争夺的重镇,县废。南朝宋,置南豫州,于旧合肥县地置汝阴县,属南豫州南汝阴郡,为郡治。南朝梁天监五年(506年),改属汝阴郡。南朝梁普通七年(526年),以寿阳置豫州,汝阴为南豫州治。南朝梁太清元年(547年),置合州,汝阴属合州汝阴郡,为州、郡治。北周大成元年(579年),合州为北周占领。隋开皇元年(581年),改汝阴县为合肥县,改合州为庐州,合肥属庐州,为州治。隋大业年间,改庐州为庐江郡,合肥属庐江郡,为郡治。唐武德三年(620年),改庐江郡为庐州,治合肥。唐贞观元年(627年),置十道,合肥属淮南道庐州。唐天宝元年(742年),改庐州为庐江郡,仍治合肥。唐乾元元年(758年),改庐江郡为庐州。唐僖宗中和到唐昭宗天复年间(883年-902年),杨行密先后为扬州刺史和吴王,辖合肥。北宋淳化四年(993年),合肥县属淮南道庐州,为州治。南宋乾道五年(1169年),庐州仍治合肥。元至元十四年(1277年),升庐州为庐州路,隶淮西江北道,合肥属淮西道庐州路;至元二十八年(1290年),合肥县属河南江北行省庐州路。明洪武元年(1368年),合肥改属中书省直隶庐州府,为府治。洪武十三年(1379年),合肥改属六部直隶庐州府,为府治。清顺治二年(1645年),改南京直隶为江南承宣布政使司,合肥县属江南承宣布政使司庐州府,为府治。顺治十八年(1660年),设江南左右布政使司,江南左布政使司辖庐州等府、州。清咸丰年间(1853年-1861年),安徽巡抚治于合肥县。中华民国元年(1912年),庐州府废,合肥县直属安徽省。民国三十四年(1945年)抗战胜利后,国民政府将安徽省省会迁至合肥县,合肥成为安徽省的省会。


合肥历史文化:

自古以来,中原文化、楚文化、吴越文化和巢湖文化在合肥大地交融辉映;改革开放以来,创新文化特色鲜明,城市文化软实力不断增强。数千年前,史前先民就在合肥地区聚族而居,繁衍生息。历史上,合肥数为州郡治所,是江淮地区重要的行政中心和军事重镇,素有“淮右襟喉、江南唇齿”“江淮首郡、吴楚要冲”“三国故地、包拯家乡、淮军摇篮”之称,历来是重要商埠和兵家必争之地。



161 2023-05-06